奉劳人仲(2024)办字第502号

发布时间:2024-04-26

上海市奉贤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上海市奉贤区旺晶酒楼:

本会已受理申请人李小超与你单位的劳动争议案(案号:奉劳人仲(2024)办字第502号),因申请人李小超未按规定参加仲裁活动,经本会研究,作撤诉处理。因你单位未按规定参加仲裁活动且公司负责人下落不明,依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奉劳人仲(2024)办字第502号撤诉通知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相关推荐

热门政策推荐

服务推荐

不喜欢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