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奉贤区审计局工作人员廉政规定 (2005-1-31 ) 发布时间:2005年01月31日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审计机关党风天下足球网,严格审计纪律,提高审计干部队伍素质,确保依法审计,廉洁从审,努力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切实履行审计监督职能,维护审计机关良好形象,促进审计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上级党风天下足球网有关规定,参照审计署关于《加强审计纪律的规定》及《上海市审计局工作人员廉政规定》,结合本局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审计人员在被审计单位工作期间,必须严格遵守以下审计纪律:

    (一)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安排的宴请。凡在驻地附近进行审计的,原则上不准在被审计单位就餐;路途较远、往返不便,需就餐的,应吃工作餐。

    (二)不准由被审计单位安排住宿。因市局统一安排的交叉审计等项目需要到其他区、县进行审计,上下班往返不便,确需住宿的,经局分管领导同意,可由被审计单位所在地审计机关帮助安排住宿,也可由审计组自行安排住宿;但应本着安全、方便、节约的原则,严格控制住宿标准,住宿费用按规定回局报销。

    (三)不准擅自要求被审计单位安排车辆。审计工作所需的交通工具,原则上均由本局设法解决,审计组不准要求被审计单位安排车辆接送。但因本局无法安排车辆,被审计单位又有顺路车辆的,可在不违反规定的前提下,搭乘便车;不能搭乘的,则可乘公交车、专线车或由审计组设法自行解决,其费用按局有关规定报销(特殊情况、突击任务,本局无法解决的,另行规定)。

    (四)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赠送的纪念品、礼品、礼金及有价证券。实在无法拒收的,应及时到局办公室登记上交。

    (五)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以任何名义给予的加班费、奖金、补贴等。

    (六)不准以任何名义在被审计单位报销任何公私费用。

    (七)不准接受和参加被审计单位以联欢、学习、考察等各种名义安排的旅游、娱乐等活动。

    (八)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提出借用资金、设备,安排亲友工作,调换住房,购买优惠商品等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

    第三条 机关干部不准在企事业单位兼职,个别确因工作需要兼职的,须按干部管理权限报批,但兼职不得兼薪,也不得获取其他好处。

    第四条 不准利用机关干部身份和审计工作的便利条件,从事各种直接和间接的经济活动,不准擅自向会计师(审计)事务所介绍项目从中获取劳务费、介绍费、咨询费等。

    第五条 违反上述规定在经济上侵占了被审计单位利益的,要全部如数退赔。同时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或《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之有关规定和程序,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或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直到开除公职或建议开除党籍;并将违纪事实记入个人档案。

    第六条 工作人员遵守上述规定的清况,作为机关目标管理考核重要内容,与奖金挂钩;对违反规定者,在作出党纪政纪处分的同时,将视情节轻重和影响大小,扣发目标管理奖。

    第七条 为强化领导责任制,凡工作人员违反廉政规定的,同时按局党风天下足球网工作责任制规定,追究有关领导的相应责任。

    第八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以前制定的有关这方面的规定同时废止。

    (公布日期为2001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