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0120环罚〔2024〕11号
发布时间:2024-05-08行政处罚信息摘要
案件名称 |
上海璞颂化妆品有限公司通过逃避监管方式排放水污染物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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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沪0120环罚〔2024〕1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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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 基本情况 |
个人(个体工商户) |
姓名 |
- |
社会信用代码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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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或其他组织 |
名称 |
上海璞颂化妆品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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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120324453508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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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武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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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事由 |
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 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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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三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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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结果 |
责令该公司停产整治; 罚款人民币叁拾万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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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机关名称 |
上海市奉贤区生态环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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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日期 |
2024年5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