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上海市奉贤区委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上海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02日

中共上海市奉贤区委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

关于贯彻落实上海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报告

 

 

 

为坚决贯彻中央、市委决策部署,切实加大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力度,进一步提高辖区生态环境质量,根据上海市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特制定整改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重要理念认真落实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奉贤美、奉贤强”战略目标,坚持走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道路,以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从严压实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着力补齐生态环境短板持续优化区域生态环境,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工作目标

  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是奉贤最靓丽的名片。将始终坚持生态惠民、生态利民、生态为民,对标最高标准、最好水平,进一步提升生态核心竞争力,努力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态环境的需要。

  (一)持续改善区域生态环境

2025年,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稳定控制在28微克/立方米以下,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90%以上,常规大气污染物全面达标,全面消除重污染天气;全河湖稳定消除黑臭、劣类水体,地表水国控、市控断面水质达到或好于类水体比例稳定达到75%以上;土壤污染得到有效管控,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保持在95%以上;森林覆盖率达到17%,建成区绿地率达到43%以上,全区生态空间框架构型基本形成,全市率先成功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区、国家森林城市。

  (二)加快解决突出环境问题

对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归纳梳理出的四方面14项问题,分解为20项整改措施,按照一项一方案实施清单制管理,逐项确定整改牵头单位、责任单位、目标任务、完成期限和重点措施,强化整改过程管理,逐项跟踪落实,规范验收及销号程序,确保条条有着落、事事见成效。

(三)建立健全整改长效机制

结合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发现的问题整改,由点及面,举一反三,要从具体问题中汲取教训,深入查摆生态环境领域突出问题,全面开展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要突出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整改机制、长效协作机制、长效督办机制,做到整改一个问题、化解一类风险、完善一项制度、堵塞一批漏洞。

三、主要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

1.始终把生态环境保护放在更为突出位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性的认识。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实现高质量发展,把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作为推动源头治理、促进绿色转型的总抓手,将生态环境保护融入全区能源、产业、交通、建筑、农业等各领域、各环节,统筹谋划,协调推进。充分发挥奉贤同时拥有国家战略赋能和新城建设发力双重优势,带动全区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升级,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各级党委、政府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环境保护工作,切实解决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

2.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坚持各级党委、政府对本行政辖区内生态环境质量负总责,层层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全面落实《奉贤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清单》,切实推动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履行好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按照“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要求,强化压力传导和责任落实,明确目标任务、工作举措、完成时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真正把主体责任、排查责任、整改责任、督办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责任人,把三级监管体系落到实处。强化与临港新片区管委会沟通合作,建立健全临港新片区产城融合区域(奉贤境内)督察整改事项沟通协作机制,将督察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及时向管委会通报,共同推进督察整改工作。

3.强化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充分发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把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责任落实到各街镇各部门,纳入考核目标责任体系,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对推进整改工作措施不力、进展缓慢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对督察组移交的案件线索,进一步强化明责、问责、追责,以督察问责促履职尽责。

4.建立区级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制度。借鉴中央和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模式,建立完善区级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制度,制定区级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工作方案,每两年对各街镇、开发区、头桥集团、区属公司党(工)委和政府(办事处、管委会)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以及区委、区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各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等情况开展一次督查,对落实不到位的加强追责问责。

(二)坚持生态优先,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

1.全面推进绿色高质量发展。抢抓新片区、长三角一体化、新城建设等重大机遇,大力推动奉贤新城与临港新片区“双新”联动发展,主动对接服务新片区,放大优势,打造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极,在生物医药、动力电池、汽车电子等细分行业共同打造新兴产业集群。巩固壮大新经济,坚持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巩固提升“东方美谷”品牌优势,布局发展“美丽大健康、新能源汽配、数智新经济、化学新材料”等四个千亿级新兴产业,打造现代产业新体系。加快构建绿色制造体系,推进石化化工、建材等传统高能耗行业绿色低碳改造,推动产业体系向低碳化、绿色化、高端化优化升级。持续推进落后低效产能退出淘汰,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发展,加快改造升级存量企业能效,向行业标杆水平看齐。

2.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出台《奉贤区碳达峰实施方案》,进一步优化本区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加快提升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新能源开发利用初具规模,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得到普遍推行,绿色低碳循环型社会逐步形成。到2025年,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力争较2020年下降14%,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确保完成本市下达指标,为2030年实现碳达峰奠定坚实基础。聚焦重点行业、重点举措、重点区域,组织实施碳达峰“十大行动”。

  (三)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环境质量

  1.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坚持以推动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为核心,实施多污染物协同控制,突出重点、精准施治,统筹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各项措施。着力打好臭氧污染防治攻坚战,聚焦夏季臭氧污染,大力推进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协同减排。以石化、化工、涂装、医药、包装印刷等行业领域为重点,持续推进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加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管控力度,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加强VOCs源头替代和末端治理。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加快淘汰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车,持续推进公交、环卫、出租、通勤、邮政、城市物流等领域新增或更新车辆采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汽车。大力推进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全面深化工地、道路、码头和工业企业等扬尘污染防治。加大餐饮油烟污染、恶臭异味治理力度。强化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管控。

  2.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坚持标本兼治、源头防治,全域推进水环境综合治理。按照“水、泥、气”同步治理原则,加快推进西部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提高城镇污水处理厂的运行水平,确保全面达标。持续推进雨污混接改造,提高污水收集效率,减少污染物入河,重点推进工业园区、住宅小区等污水管网覆盖区域雨污混接、老旧管网的改造。推进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2025 年完成区内入河排污口的排查,根据入河排污口的现状和“取缔一批、合并一批、改造一批”的原则,推进实施排污口分类整治。严格控制入海污染物排放。规范入海排污口和河流管控,建立“一口一册”管理档案,确保入海排污口稳定达标排放。完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控制种植、养殖业面源污染,提高农田节水灌溉效率,推广高效低毒农药,减少农药、化肥用量,建设生态沟渠,降低入河污染负荷。

3.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突出“遏制、稳定、改善”的总基调,保障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落实农用地分类管理制度,对优先保护类耕地实施严格保护,对严格管控类耕地划定食用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对安全利用类耕地落实安全利用方案。加强建设用地全生命周期风险管控、治理修复、效果评估、跟踪监控。有序开展土壤和地下水治理修复,对修复后的污染地块进行效果评估。动态更新土壤污染防治重点监管单位名单,督促企业落实自行监测、隐患排查等法定义务,强化重点企业监测、监管,提升风险防控能力。推进本区涉化工类和金属制品类行业工业园区地下水环境调查评估,逐步实施重点污染源风险管控。

(四)融合构建大生态,优化生态空间格局

1.全面建设“无废城市”。统筹城市发展与固体废物管理,重点围绕“七大类别、四大体系、四项清单”,以一般工业固废、市政污泥、危险废物、农业废弃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再生资源为重点,强化制度、技术、市场、监管四大保障体系建设,聚焦临港新片区发展、聚焦奉贤新城建设、聚焦乡村振兴新农村、聚焦“东方美谷+未来空间”新经济,大力推进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发挥减污降碳协同效应,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推动城市全面绿色转型。到 2025 年,完成“无废城市”建设任务,达到“无废城市”建设指标要求。建成固体废物一体化、信息化管理机制,工业固废产生强度有所下降,农业废弃物回收利用率进一步提高,实现原生垃圾零填埋,湿垃圾、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显著提升,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逐步规范。

2.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区和国家森林城市。2017年全市率先提出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区,经过几年建设,绿色生态已成为奉贤强有力的名片,“百座公园、千里绿廊、万顷林地”的城市生态体系基本形成,“推窗见绿,出门入园”融入了奉贤人民的日常生活。20228月,奉贤聚焦“大生态”格局,又提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新目标,将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韧劲,围绕森林网络、森林健康、生态福利、生态文化等,力争通过两年时间,新增林木面积2.5万亩,使我区林木覆盖率提升至25%以上,进一步丰富森林资源,提升生态品质。未来的奉贤,将以争创国家生态园林城区、国家森林城市为目标,加快建设城市中的森林、森林中的城市,努力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家园。

  (五)依法铁腕执法,加大环境监管执法力度

1.加强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充实一线执法力量,推进管理制度化建设、营造良好执法环境。强化生态环境执法协同联动,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执法与水务、市场监管、交通运输、城市管理等综合执法队伍之间的执法联动,探索实行跨领域跨部门联合执法,形成执法合力。进一步增强基层环保队伍建设,根据督察反馈意见,建议各街镇设置“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办公室”,作为参照科级管理单位,独立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充实人员配备,增强人员素质,严把入门关,新招入人员要具有环保相关专业知识及能力,通过培训等方式增强实际工作中解决问题的能力。 

2.落地环评审批制度“放管服”政策。探索和制定进一步优化、简化环评的政策、推进工业园区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扩大告知承诺的实施范围。探索环评与许可证衔接,对新改扩建项目企业逐步推行实现全区环评与排污许可证“两证合一”,健全完善环评审批“绿色通道”机制。

3.推进生态环境“智慧化”监管手段。建设覆盖大气、水、土壤、固废、噪声等生态环境全要素的监测网络,实现信息数据的实时传输和全数据分析。以“管用为王”为宗旨开发智能化业务场景,建立“环保一张图”智能决策管理系统,对接市区两级城市运行网络,纵深惠及园区和街镇“最小单元”治理需求,实现全区生态环境“一网通办”和“一网统管”。

4.加大环境执法力度。按照“不查办不放过、不查清不放过、不处理不放过、不整改不放过”的原则,保持执法高压态势,提高环保执法威慑力,对环境违法企业依法实施最严厉行政处罚、刑事追究,最大限度地提高企业环境违法犯罪成本。强化环境执法的分工责任和部门协同,完善环境违法的查封扣押、行刑衔接,建立重大环境案件和突发环境事故与公安联合办案机制。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舆论、信用等手段,加强环境违法的联惩联治。

  四、组织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区委、区政府已经成立了奉贤区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由区委书记担任组长,区委副书记、区长任常务副组长,分管副区长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负责研究部署、统筹协调、督促推动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各街镇、开发区、头桥集团、区属公司及各相关部门建立健全整改组织领导体系,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抓部署、抓协调、抓督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推进格局,确保整改工作全面彻底落实到位。

2.强化整改落实。整改责任部门要严格按照督察整改方案开展整改工作,对立行立改整改任务,应当倒排工期,加快推进;对长期整改任务,应当根据阶段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有序推进。整改牵头部门负责牵头推进相关具体问题的整改工作,承担具体问题整改过程中的定期调度、验收及销号工作等,对于重点难点问题,通过召开工作例会等方式开展专题部署,加大推进力度。区督察整改办公室要建立定期调度通报制度,梳理存在的问题,及时予以通报;完善核查评估销项制度,整改一项、评估一项,完成一项、销项一项,坚决杜绝虚假整改、表面整改、敷衍整改,确保督察整改落实。区委办、区政府办、区督察整改办公室适时采取专项督查、明察暗访等措施,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督导督办,推动督察问题逐项整改、逐个销号。对存在难点堵点的,群策群力形成整治合力。对整改推进不力、进度明显滞后、问题仍然突出的,予以通报、督办、约谈,有效保证问题整改质量。

3.严肃执纪问责。区纪委监委依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列入督察组移交的问题清单进行深入调查,并对其中存在的贯彻中央决策和市委部署不力、未完成环保重点目标任务、环境质量明显恶化、督察整改落实不到位等情形,依纪依法开展严肃追责问责。

4.强化天下足球网。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充分运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平台,做好整改落实情况的跟踪报道,督察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要通过区级主要新闻媒体向社会,主动接受监督,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对整改不力、问题突出的单位,要加大曝光力度,动员全社会参与监督,营造生态环境共治共享共建的良好氛围。

 

 附件:奉贤区贯彻落实上海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       

              反馈意见具体问题整改措施清单

       

 

  

 

 

 

 

 

 

 

 

 

 

 

 

 

 

 

 

 

 

 

奉贤区贯彻落实上海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回头看”反馈意见具体问题整改措施清单

 

项目1.1: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尚未完成。区水务部门未能抓实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整改,治理率低于全市平均水平。督察发现奉城镇、头桥集团等街镇(区域)存在生活污水治理覆盖不全的问题,尤其是四团镇,辖区内9个保留村落仅大桥村达到基本覆盖的整改目标,其余各村推进进度滞后,其中四团村生活污水治理率仅27.1%,渔墩村1262户农户无一治理,生活污水直排环境。已建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管理混乱,多处设施运行不正常。督察组随机抽查17座在用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发现四团镇小荡村17号、19号、夏家村20号,头桥集团分水墩村1号、2号、二桥村1号,西渡街道金港村3号,柘林镇迎龙村17号、法华村6号等9座设施存在进水口、反应池、出水口污染物浓度倒挂等异常情况;四团镇向阳村4号、西渡街道益民村12号、柘林镇迎龙村10号等3座设施存在出水超标问题。

牵头部门:区水务局

责任部门:区水务局、区生态环境局,各街镇、开发区、头桥集团

整改目标: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高设施正常运行率及出水水质达标率

整改时限:202512月31日前

整改措施:

1.完成交办问题整改

督察反馈意见指出的12个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存在的问题,现均已整改完成。(区水务局、区生态环境局,四团镇、柘林镇、西渡街道、头桥集团)

.积极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

(1)头桥地区11个行政村,已全部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2)奉城镇下辖行政村30个,已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26个,剩余4个均为规划不保留村,结合正在推进的奉城镇老街雨污混接改造工程,覆盖奉城村和南街村,项目已上报工可,预计2023年实施,计划2025年12月前完成

(3)四团镇下辖行政村26个,治理率未达到60%以上的有11个(其中3个保留村、8个撤并村)。鉴于四团全域已纳入临港新片区管理范围,2022年12月19日,奉贤区政府召集临港新片区管委会相关处室,对四团镇农村生活污水覆盖率未达标事宜开展专题研究。会议对该区域内下一步农村生活污水改造工程的计划、资金等事项进行明确,计划2023年上半年完成工可方案的编制,并加快后续改造推进,计划2025年12月前完成

(区水务局、区生态环境局、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奉城镇、四团镇、头桥集团)

对老旧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开展提标改造

在逐步推进剩余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的同时,指导各街镇以规划为引领、以问题为导向,综合考虑村落的保留时间、人口的聚集程度、城乡的统筹发展等因素,分阶段统筹推进提标改造任务。计划通过对老旧就地处理站合并、提标或者市政纳管,使提标改造后的出水水质满足《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污染物排放标准》(3.0版)要求。截至2022年11月底,柘林镇、庄行镇、金汇镇、西渡街道的提标增效项目已通过初步设计批复,计划2023年年底前完工并投入试运行。其余南桥镇、奉城镇、青村镇和头桥地区的老旧农污设施提标增效项目均处于前期调查排摸阶段,计划2023年3月底前完成工可方案编制2025年12月前完成提标改造(区水务局,各街镇、开发区、头桥集团)

4.完善长效管理机制

一是进一步提高快速处置能力。已出台《奉贤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日常巡查监管工作方案》,进一步完善以区水务局指导、各街镇人民政府为责任主体、养护运维单位落实的巡查监管体系,提高对运行故障和水质异样的快速发现和及时处置能力。二是进一步强化出水水质监测。以市级、区级每年两次的出水水质监测为抓手,督促街镇落实对未达标、不出水设施的整改。三是加大对街镇日常管养工作的检查力度,避免设施出现失管、失养。将出水水质监测结果及街镇整改情况纳入工作考核体系。(区水务局、区生态环境局,各街镇、开发区、头桥集团)

 

项目1.2:非正规填埋场整治后管理不到位。区绿化市容部门在落实中央环保督察指出的非正规填埋场问题整治后续管理中缺位。非正规填埋场整治以来,四团镇新桥村填埋场产生的渗滤液仅抽运1次,青村镇方墩村填埋场和柘林镇法华村填埋场从未开展渗滤液抽运。督察期间监测显示,柘林镇法华村填埋场地下水水质不达标,氯化物超标2倍,挥发酚超标5倍,氨氮超标高达354倍。

牵头部门:区绿化市容局

责任部门:区绿化市容局

整改目标:加强非正规填埋场整治后管理,确保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整改时限:2023年4月30日前

整改措施:

1.落实即知即改

  已委托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完成对柘林镇法华村填埋场的整治评估工作,初步结论为封场整治效果较好。目前正在委托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对四团镇新桥村和青村镇方墩村填埋场整治效果进行全面的后评估工作,预计2023年3月完成2023年4月30日前完成评估意见指出的问题整改。(区绿化市容局)      

2.加强长效管理

  定期开展四个非正规填埋场的巡查,按照每个填埋场实际情况做好渗滤液抽运工作,组织专业机构定期开展监测评估,进一步做好非正规填埋场整治后的长效管理。(区绿化市容局)

 

项目1.3: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仍有反弹。在中央和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的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问题整改中,相关部门和街镇准入把关不严、源头发现不够,违法违规建设项目仍有反弹。督察发现四团镇瓦洪公路西侧黑搅拌站扬尘污染严重,强碱性泥浆污水直排河道。奉城镇塘外经济园区多家已完成整治的企业违规新增开炼、熔融等污染工艺,未配套环保设施或环保设施不正常运行。青村镇青灵路93号园区内存在多家违法违规企业。庄行镇庄利路29号前期完成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拆后,又出现新的违法违规企业。青村镇奉浦钢结构有限公司是2019年市级环保督察交办的信访件点位,属地政府上报已对该企业采取断电、设施张贴封条等措施,但督察发现该企业仍存在私拉电缆、现场堆有大量建筑垃圾及破碎设备等问题。

  牵头部门:区生态环境局

责任部门:区生态环境局、区经委,各街镇、开发区、头桥集团、区属公司

整改目标:对督察发现问题点位及时进行整改,加强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治力度,形成长效管理

  整改时限:2023年4月30日前

整改措施:

1.落实具体问题的整改要求

四团镇已完成瓦洪公路西侧黑搅拌站生产设备及现场堆放物的清拆并恢复原状;区生态环境局已对奉城镇塘外园区、青村镇青灵路93号内的企业存在的环保违法行为依法立案查处,奉城镇、青村镇督促企业整改落实到位;庄行镇、区经发公司做好庄行镇庄利路29号入驻企业规范管理督促整改到位;青村镇应于2023年4月30日前全面清除奉浦钢结构有限公司内的违规生产设备和物料并做好长效管理。(区生态环境局、四团镇、奉城镇、青村镇、庄行镇、区经发公司)

2.深化违法违规建设项目长效监管机制

  结合网格化巡查及日常检查,推进“两违”项目早发现、早整改、早规范,对“未批先建”“未验先投”等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严格查处,完善闭环管理流程。强化源头防控,属地政府严格把好生态环境准入关口,加强环保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加强集体土地和闲置厂房管理,推进工业企业向产业园区集中。(区生态环境局、区经委,各街镇、开发区、头桥集团、区属公司)

 

项目1.4:码头环境污染问题仍然突出。区相关部门在推进内河码头环境污染问题整改中落实不到位,在推进外港码头环境污染问题整改中与市级相关部门协调不到位。西渡街道上海俊光管桩有限公司码头未被纳入整改清单,扬尘在线监测设备安装位置不规范,堆场围挡遮盖不到位。西渡街道上海建工材料工程公司第八分公司违规侵占岸线,扬尘在线监测设备安装位置不规范。四团镇上海柏芝商砼公司雨污水收集不到位,车辆清洗废水随意排放,扬尘防治措施不到位。庄行镇柘中码头、四团镇上海如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西渡街道上海奉贤畜牧水产实业有限公司码头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

  牵头部门:区交通委

责任部门:区交通委、市港航中心、市交通委执法总队、区生态环境局、区水务局、区城管执法局,各相关街镇、开发区、头桥集团

整改目标:形成市、区、镇三级联勤联动工作模式,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提升港口码头环境污染治理水平。

整改时限:2023年4月30日前

整改措施:

  1.市管码头环境污染问题即知即改

  区交通委将市管码头(上海俊光管桩有限公司码头、上海建工材料工程公司第八分公司码头、柘中码头、上海江盛码头)存在的环境污染情况即时反馈给市管码头行业管理部门市港航中心,并会同市港航中心至码头现场对接问题整改情况,督促相关码头企业即时完成问题整改,现已完成整改。(区交通委、市港航中心、市交通委执法总队,西渡街道、庄行镇)

  2.区管码头环境污染问题即知即改

  区交通委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区管码头(上海柏芝商砼公司码头、上海如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码头)进行检查,对相关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督促相关码头企业即时完成问题整改,现已完成整改。(区交通委、区生态环境局,四团镇)

3.举一反三工作举措

1)建立联勤联动工作机制

针对市管码头。由区交通委牵头,联合市港航中心、市交通执法总队、属地政府等部门,形成市、区、镇三级形成联勤联动工作模式,开展联合整治工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针对区管码头。由区交通委牵头,联合区生态环境局、区水务局、区城管执法局、属地政府等部门,主要针对辖区内从事建材等存在较高环境污染风险的港口码头,开展联合整治工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2)开展联合整治,形成问题清单(2023115日前)

梳理明确全区市管、区管码头清单,制定联合整治工作方案,以从事建材等存在较高环境污染风险的港口码头为整治对象,明确检查计划。区交通委牵头市、区、镇三级联勤联动工作单位开展联合检查,各单位按照检查计划开展现场检查,就发现的问题形成检查材料,由区交通委收集汇总检查材料。对于四团镇内码头存在的问题隐患,由相关行业管理部门及时移交临港新片区管委会。

3)督促整改落实,对标对表整改(2023年215日前)

夯实码头企业环境污染问题整改主体责任,由市、区、镇三级相关部门督促所辖企业完成问题整改。

4)逐一销项验收,查漏补缺完善整改(2023年315日前)

区交通委牵头,市、区、镇三级联勤联动工作单位开展一次全面检查验收,重点在查验阶段核查问题整改情况、整治漏洞、整改不到位等情况,从严从重查处。由区交通委收集汇总各部门整改验收情况。

5)进入常态化长效管理阶段(2023年3月15日起)

各责任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开展宣传指导、监督检查等常态化工作,由区交通委牵头对区管码头开展每年至少一次的“双随机 一公开”联合检查,持续巩固和提升港口码头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成效。

(区交通委、市港航中心、市交通委执法总队、区生态环境局、区水务局、区城管执法局,各相关街镇、开发区、头桥集团)

 

项目2.1.1:污染河道现象时有发生。污水直排现象依然存在。督察发现金汇镇上海浦通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雨水沟内有泥浆水直排金汇港。青村镇李琴私人塑料破碎加工厂生产废水经开挖的明沟直排青村东方港,督察期间监测发现,排放污水COD浓度达到403毫克/升,超标近6倍。东方美谷上海丰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木屑和废料露天堆放,地面未经防渗处理,督察期间监测发现,堆场积水COD浓度为648毫克/升,色度为500,总氮浓度为41.8毫克/升,氨氮浓度为32.4毫克/升,对周边河道水质有较大环境污染风险。此外,四团镇蒲基2组王家河淤积严重,建筑垃圾、渣土被倾倒于河道内。

  牵头部门:区水务局

责任部门:区水务局、区生态环境局,各街镇、开发区、头桥集团、区属公司

整改目标:全面推进污水直排现象整治工作

  整改时限:2023年4月30日

整改措施:

  1.具体点位即知即改

对督察组检查中发现污水直排的金汇镇上海浦通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青村镇李琴废塑料加工厂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相关职能部门将依法立案查处并由相关属地督促企业立即落实整改。上海丰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已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木屑及废料堆场区域已全面清空,堆场积水已清理完成。(区水务局、区生态环境局,金汇镇、青村镇、东方美谷公司)

四团镇对四团镇蒲基2组王家河存在的建筑垃圾、渣土被倾倒于河道内的问题立即整改,针对河道存在淤积严重问题,组织施工队进场疏浚并已于2022年12月底完成河道疏浚任务。(区水务局,四团镇)

2.举一反三整改措施

坚持“水陆统筹,以水定岸”,进一步夯实属地政府责任和区级相关部门督促指导责任。落实举一反三,加强对污水直排现象的排查整治。

区水务局牵头推进污水直排现象依然存在的整改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对巡查发现的污水直排现象及时告知相关属地河长办核查,并据其反馈情况将线索告知区相关职能部门落实整改。(区水务局)

区生态环境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擅自设置排污口、通过雨水排放口排放污水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区生态环境局)

各街镇、开发区、头桥集团、区属公司作为污水直排整改的责任主体单位,全面开展区域内污水直排点位排查,加快推进污水直排点位整治,问题简单能够立即解决的,要即知即改;对于问题复杂或者整治较难的单位,要明确时间节点和责任单位,确保整改到位。(各街镇、开发区、头桥集团、区属公司)

 

项目2.1.2:污水超标排放情况时有发生。西渡街道上海裕尧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欧邦包装印务有限公司超标排放废水;上海杭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公司所辖化工分区内上海源泳实业有限公司排放废水COD浓度高达1600毫克/升,超标严重

牵头部门:区水务局

责任部门:区水务局、区生态环境局,各街镇、开发区、头桥集团、区属公司

整改目标:加强纳管水质监管工作

整改时限:2023年4月30日

整改措施:

  1.具体点位整改情况

  上海欧邦包装印务有限公司为奉金路229号出租人,上海裕尧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为承租户,奉金路229号以上海欧邦包装印务有限公司为主体办理排水许可证,针对其超标排水问题,区水务局已立案查处;区水务局对上海源泳实业有限公司的排水水质进行抽查,检测结果达标,将继续加强对其排水水质的监管,发现超标,严格处理。(区水务局,西渡街道、杭州湾公司)

.举一反三整改措施

一是严格要求企业落实排水许可方案,水质达标后排放。二是加强对排水企业事中监管,进一步强化部门监管责任、规范排水户排水行为,加强排水行政审批事后监督管理工作。三是加强宣传工作。以规范排水行为为目标在行政对象中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宣讲,进一步提高行政对象水环境保护意识,提升自觉守法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四是加大监督管理力度。进一步加大排水户巡查力度,严厉打击超标排放污水行为。(区水务局、区生态环境局,各街镇、开发区、头桥集团、区属公司)

 

项目2.1.3:部分河道水质不能稳定达标。2020年以来监测结果显示,南竹港、马行港和人民村河等10条河流连续两年出现劣V类指标。

  牵头部门:区水务局

责任部门:区水务局、区生态环境局,各街镇、开发区、头桥集团

整改目标:确保全区考核断面均达V类水以上

  整改时限:2023年4月30日前

整改措施:

1.10条连续两年出现劣V类指标河流整改情况

2020年以来监测结果显示,共10条河道连续两年出现劣V类情况,分别是奉南界河、焦墩港、马行港、南横泾、南竹港、张翁庙人民村河、三横河、西沿塘河、钟家港和张翁庙野机港。相关街镇通过截污纳管、加强河道养护、强化河长履职和统筹部门联动等措施落实整改。2022年1月至11月底,以上10条河道平均水质全部达标,其中马行港、南横泾和钟家港三条河道达三类水标准。(区水务局,相关街镇)

2.举一反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一是持续推进整治任务。根据市河湖长制工作要求,结合“十四五”规划实施,持续推进骨干河道断点打通、排水管网检测及修复、雨污混接整治等工作,促使河道水质持续改善。

二是压实河长履职责任。进一步落实河长制“巡、盯、管、督”四项工作。明确重点河道范围,建立重点河道清单,突出水质提升在河湖管理养护中的导向地位,压实养护企业养护巡查、水质维护、问题处置、情况报告的责任。结合河长制“周暗访、月通报、季约谈、年考核”,强化监督管理考核机制,切实发挥镇级河长办综合协调作用,进一步完善部门联动联管机制,加强河湖水域、陆域问题综合管控。

三是统筹联动推进治理。实行“日常问题工单制、疑难问题清单制”,聚焦沿河违建、畜禽养殖、企业违法排污、船舶污染等问题;分工协作、尽职履责、共同推进问题主动发现和及时整改;由各街镇加强跨界河湖治理协作,探索推行联合河湖长制,做好联治共保;进一步落实“河长+检察长+警长”工作机制,积极开展联合督导检查,完善联勤联动治水机制,打通日常巡逻管控、应急联动处置等涉水查处流程渠道,及时发现各类苗头性线索和预警性信息,整合三方优势资源和技术手段,对涉水各类隐患问题力争做到“发现在早、处置在小”,推动依法治河向“最后一公里”延伸。

四是推进综合平台建设。依托“一网统管”、“智慧水务”,完善河道设施数据库建设;建设河湖长效巡查养护系统,通过巡查覆盖率、整改率、整改及时性等指标,实现对养护企业的综合评定。

五是提升区域河湖环境。持续巩固河道岸线整治成果,及时补种绿化,完善违规堆载、岸坡种菜等岸线管护问题的长效巡查、监管机制,防止返潮和新增现象。落实河道设施管理、维修养护、防汛安全责任。进一步健全管理单位每月行业检查、监管单位每月查、养护企业按照巡查频次全覆盖巡查的三级管理体系。严格执行养护企业黑名单制度,建立“考核建议书”定期通报机制。按照“以水质论英雄”的管理养护要求,每年组织开展村级河道水质普查,对发现的疑似劣V类或黑臭河道,第一时间开展应急处置、重点排查、跟踪溯源,并动态跟踪河道受污染状况。建立村级河道断面水质档案,确保水质数据档案准确、完整。

六是引导全民参与共治。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完善激励机制,畅通市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渠道,发挥好“民间河长”、“专家河长”力量,让“群众的眼睛”成为发现问题的“神经末梢”,使“民间河长”、“专家河长”参与到河湖治理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形成全民共商共建共享的良好治水工作局面。

区水务局、区生态环境局,各街镇、开发区、头桥集团

 

项目2.2.1:废气及扬尘违规排放问题仍然存在。部分企业废气排放未得到有效治理。西渡街道华利玻璃棉(上海)有限公司尚未完成整改,集棉固化等工段废气未有效收集,异味扰民问题仍然存在。庄行镇上海玉章禽蛋专业合作社养鸡房除臭设施未运行,臭气外溢明显。柘林镇上海亚勤广告有限公司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异味扰民。

牵头部门:区生态环境局

责任部门:区生态环境局,各街镇、开发区、头桥集团、区属公司

整改目标:企业废气排放有效治理,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整改时限:2023年4月30日前

整改措施:

1.对指出的废气违规问题即知即改

区生态环境局已对华利玻璃棉(上海)有限公司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西渡街道督促华利玻璃棉(上海)有限公司严格按照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期间交办信访件上报的整改方案和时间节点推进整改。庄行镇督促上海玉章禽蛋专业合作社及时落实整改并做好长效管理。区生态环境局已对上海亚勤广告有限公司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柘林镇督促企业整改落实到位并做好长效管理。(西渡街道、庄行镇、柘林镇,区生态环境局) 

.加强全区废气排放单位的排摸和专项检查

(1)各属地政府加强对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油品及有机液体储运销等涉气排放企业排摸检查,重点检查企业治理设施运行情况、达标排放情况、无组织排放情况,督促存在问题的企业进行整改,在2023年3月底前将名单和整改情况梳理汇总后报区生态环境局。(各街镇、开发区、头桥集团、区属公司)

(2)区生态环境局对排查出的企业开展抽查及抽测工作。依法查处企业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超标排放等涉气违法行为,督促企业立行立改。(区生态环境局)

3.持续开展废气治理工作

结合本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及常态目标任务,做好本区废气污染物防治工作,对于存在废气无法稳定达标、无组织排放现象严重或信访矛盾突出的企业,纳入相关治理名录,按时完成治理,达标排放,有效杜绝无组织排放扰民现象。开展废气污染防治专题培训会,提高企业环保意识、加强企业主体责任意识,帮助指导企业解决日常生产中遇到的废气治理问题。(区生态环境局,各街镇、开发区、头桥集团、区属公司)

 

项目2.2.2:扬尘污染仍然严重。奉浦街道运河路528号露天堆放建筑垃圾,现场无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在居民多次投诉后仍未整改。海湾镇海振路1825弄25号、临港新片区足球训练基地建设工地和杭州湾开发区上海佳裕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等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金海街道上海江海数字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现场未按要求安装扬尘在线监测设备。

牵头部门:区建设管理委

责任部门:区建设管理委、区城管执法局、区绿化市容局、区生态环境局,各街镇、开发区、头桥集团、区属公司

整改目标:落实发现问题整改,举一反三,进一步提升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到位

整改时限:2023年4月30日前

整改措施:

.落实发现问题即知即改

针对奉浦街道运河路528号涉及的建筑垃圾露天堆放问题,区绿化市容局已要求奉浦街道加快分拣速度,并按分类管理要求,对分拣后的垃圾分别作规范化处置。奉浦街道计划2022年12月底前完成场地清理,并做好封场工作,加强日常巡查,杜绝问题回潮。(奉浦街道、区绿化市容局)

针对海湾镇海振路1825弄25号点位存在的问题,已按照《上海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对露天仓库堆放的砂石和原材料采取有效覆盖和喷淋等防尘措施。(区城管执法局、海湾镇)

针对临港新片区足球训练基地建设工地存在的问题,已对生活区南侧污水排放口进行封堵,防止污水直接流入现场外,现场所有污水由污水排水管汇总,尽头设置有集水井、渗水井等,经沉淀、消杀达标后由污水自吸泵排入室外污水管网;已对冲洗设备附件材料进行清理,对车辆冲洗设备电力进行恢复投入使用。(海湾镇)

针对杭州湾公司上海佳裕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存在的问题,企业已按照《上海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和《奉贤区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要求》相关规定,在易产生扬尘的施工区域保持围墙喷淋正常使用状态。(杭州湾公司、区建设管理委)

针对金海街道上海江海数字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存在的问题,企业按照《上海市房屋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沪建质安联〔2019〕208号)的要求,安装扬尘在线监测设备。(东方美谷公司)

2.举一反三工作举措

1)加强行业监管,提升整改力度

一是强化施工许可批后监管,对核查发现未按要求设置施工围挡、施工道路硬化、车辆冲洗设施、三级沉淀池、喷淋设施等其它在扬尘治理工作上不得力的工地,责令停工。二是建立点位长制度,对每个工地的扬尘防治、文明施工情况责任到人,强化日常监督中对扬尘污染情况的管控,对问题突出的工地增加监督频次,作为各类专项整治、第三方检查必查对象,相关违法违规线索移送给区城管执法局执法。(区建设管理委、区城管执法局)

2)深化联动管理,发挥属地责任

一是强化协作联动机制。进一步加强信息互享,定期开展联合执法,共同对工地扬尘防治问题进行整治和提升。二是进一步深化区镇联动,推行建筑工地扬尘管控属地化管理,由各镇相关部门协助开展扬尘防治措施落实方面的日常监管。(区建设管理委、区城管执法局,各街镇、开发区、头桥集团)

(3)加强宣贯引导,提升创优水平

积极宣贯《奉贤区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标准》、《奉贤区建设工地文明施工标准化图册》等文明施工标准文件,指导和提升文明工地整体形象。在项目首次交底会议中,加强宣贯创建文明工地内容,对于奉贤新城区域内项目要求应创尽创,对于新城范围以外项目积极引导创建。督促工地各责任方认真履职,建立健全扬尘防治措施。(区建设管理委)

(4)加强数据审核,依法查处工地扬尘在线超标、弄虚作假行为

加强对扬尘在线系统内企业在线数据的审核工作,依法查处工地扬尘在线超标、弄虚作假的违法行为,区生态环境局对设备异常率高的工地开展执法检查,核实异常情况,设备安装规范情况,确保设施正常运行。(区生态环境局)

(5)深化“建管-城管”双向告知工作机制

区建设管理委、区城管执法局建立联勤联动双向告知制度,区建设管理委将新开工项目的《施工许可证》移交给区城管执法局,各城管执法中队主动进工地进行宣传告知,教育引导企业人员自觉遵守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维护良好的环境秩序。施工过程中,督促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时整改扬尘等方面的问题,不断提升文明施工管理水平。(区建设管理委、区城管执法局)

.强化建设工地分级分类执法检查

对全区建设工地实行风险等级管理模式,分为高、中、低三个风险等级,每个风险等级对应不同的检查频次,各城管执法中队按照检查要求对工地进行实地检查,根据每个工地的处罚情况、投诉情况、智能检测情况等信息调整建设工地的相应等级。(区城管执法局)

4.依托市住建委小程序查处相关违法行为

对于市住建委小程序推送至区城管执法局的扬尘污染等工地文明施工类违法行为,第一时间安排执法队员了解违法行为性质,迅速做出处理。(区城管执法局)

项目2.3.1:固废处置规范化落实还不到位。生活垃圾处置场所渗滤液处理和异味防治不到位。柘林镇万华路158号小型垃圾压缩站湿垃圾处置设施停用,未按要求及时抽运渗滤液,现场异味明显。金汇镇光泰路小型垃圾压缩站现场异味明显,渗滤液违规排入污水管网。西渡街道环境卫生管理所湿垃圾处置点未安装除臭设施。西渡街道发展村生活垃圾分拣站露天作业,臭气未有效收集。

牵头部门:区绿化市容局

责任部门:区绿化市容局,各街镇、开发区、头桥集团

整改目标:生活垃圾处置场所渗滤液处理和异味防治到位。

整改时限:20251231日前

整改措施:

1.落实问题点位即知即改

柘林镇万华路158号小型垃圾压缩站在每日完成作业后,做好消毒除臭工作,确保现场无明显异味。按照要求及时抽运湿垃圾处理设施产生的渗滤液,并做好台账记录现已完成整改。(柘林镇)

金汇镇光泰路小压站暂停使用,对站内的排污管道、雨水管道进行提标改造,预计2023年3月投入使用。使用后,小压站除臭喷雾设施从每天两次增加为每天四次。现场严禁排放渗滤液,压缩箱内的渗滤液同生活垃圾一起运往垃圾焚烧厂的,由焚烧厂统一处置。清洗场地的冲洗水,收集至三格过滤池后纳入城镇污水管网进行排放。(金汇镇)

西渡街道环境卫生管理所湿垃圾处置点安装喷淋装置、除臭装置,并规范日常使用,现已完成整改。2023年3月31日前,发展村小压站建设成封闭式压缩站操作车间,并安装生物除臭喷淋系统,解决压缩站露天作业、臭气的问题。(西渡街道)

2.加强举一反三整改

对全区湿垃圾处置点和小型压缩站进行排摸汇总,对存在类似环保问题及隐患立即整改,并强化长效措施。2025年底前分批对有条件的小型压缩站点位进行封闭,加装除臭装置。(区绿化市容局,各街镇、开发区、头桥集团)

 

项目2.3.2:危险废物管理仍存在薄弱环节。柘林镇上海银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厂区内垃圾堆存点混有危废。柘林镇上海海光电机有限公司危废贮存不规范,部分危废未按规定放入危废贮存间。

牵头部门:区生态环境局

责任部门:区生态环境局,各街镇、开发区、头桥集团、区属公司

整改目标:完成问题点位整改;加强工作指导和日常监管,确保危险废物得到规范处置

整改时限:2023年4月30日前

整改措施:

.完成发现问题的整改

区生态环境局对上海银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海光电机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会同相关属地督促企业规范做好危废收集、贮存、转移和处置,现已完成整改。(区生态环境局,柘林镇)

.举一反三,加强工业固废日常监管

结合危险废物规范化评估、危废专项执法检查等工作,继续加强危险废物执法力度,严肃查处危险废物违法行为。各街镇、开发区、头桥集团、区属公司应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借助第三方“环保管家”等力量,指导企业落实危险废物的常态化规范管理。(区生态环境局,各街镇、开发区、头桥集团、区属公司)

.组织开展专项培训宣传

结合日常检查发现问题和企业管理的关注重点,开展针对性的培训活动,增加企业一线操作人员的宣传覆盖面,督促企业内部从上而下理解危险废物的管理要求;梳理分析危险废物违法行为的典型案例,加大宣传,以案促改,消除侥幸心理,引导企业进一步提升危险废物管理意识。(区生态环境局,各街镇、开发区、头桥集团、区属公司)

 

项目2.4.1:部分地区土壤污染风险还未消除。垃圾违法填埋造成土壤污染风险。四团镇小荡村8组虾塘占地20亩,土坑开挖后可见明显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且在虾塘西侧地块发现倾倒建筑垃圾。青村镇上海范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现状为黑搅拌站,现场水坑断面处有明显垃圾填埋痕迹。

牵头部门:区绿化市容局

责任部门:区绿化市容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城管执法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建设管理委、区水务局、公安奉贤分局,各街镇、开发区、头桥集团、区属公司

整改目标:完善发现和问题整改机制,进一步加强垃圾规范处置管理,降低垃圾违法填埋造成土壤污染风险

整改时限:2023年12月31日前

整改措施:

1.落实即知即改

对四团镇小荡村填埋的建筑垃圾和毛垃圾,采用“污染源清理处置+渗滤液抽提处置+清洁土壤回填”等技术开展处置工作。严格控制二次污染和生态环境保护,实现填埋物的清洁消除。计划2023年4月30日前基本完成该地块的整改修复。(四团镇)

将青村镇上海范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黑搅拌站点位纳入2022年无证混凝土搅拌站专项整治计划,拆除搬离混凝土搅拌站设备设施和周边违章建筑,规范清运露天堆放砂石料,并对点位低洼区域进行平整。委托专业第三方开展调查,明确整改方案,2023年12月底前对填埋垃圾进行规范处置。(青村镇)

2.加大巡查发现和整改力度

建立辖区内违法填埋垃圾案件的发现机制、双向告知机制、查处机制和落实整改机制。强化垃圾源头排摸,对垃圾去向不明的情况及时责令整改,拒不整改的移交执法部门进行行政处罚。(区绿化市容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城管执法局,各街镇、开发区、头桥集团、区属公司)

.加大联合检查和执法力度

加强违法填埋垃圾的巡查、发现、整改和处置等日常管理工作。严肃处理违法填埋垃圾的违法行为,做好与公安部门的行刑衔接,符合行刑衔接的案件,及时立案侦查,依法追究组织者和主要责任人刑事责任。(区绿化市容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城管执法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建设管理委、区水务局、公安奉贤分局)

  

项目2.4.2:区相关部门未全面掌握重点园区和企业的土壤、地下水环境质量;上海杭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公司所辖化工分区未建立长效土壤、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机制,土壤污染风险较大。

牵头部门:区生态环境局

责任部门:区生态环境局,各街镇、开发区、头桥集团、区属公司

整改目标:化工分区建立长效土壤、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机制,开展重点园区和企业的土壤、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

整改时限:2023年1231日前

整改措施:

1.完成重点园区地下水调查评估

2023年12月底前,完成上海化学工业区奉贤分区、星火开发区、工业综合开发区、上海奉贤经济开发区生物科技园区4个涉化工类和金属制品类行业工业园区的地下水调查评估工作,并做好方案、报告评审,确保调查工作规范性。(区生态环境局,杭州湾公司、工业综合开发区、东方美谷公司)

2.规范推进重点企业自行监测

按照国家和上海市要求,动态更新土壤重点监管单位名单,督促和规范推进相关单位每年开展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工作。(区生态环境局,各街镇、开发区、头桥集团、区属公司)

3.开展重点单位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监测

按照全市工作要求,对纳入土壤重点监管单位的企业周边开展规范的监督性监测,进一步掌握重点单位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状况。(区生态环境局)

 

项目3.1.1:污水治理能力不足。污水处理能力存在缺口。西部污水厂2017年底完成提标改造扩建后处理能力为20万立方米/日,但目前实际处理水量峰值达到26万立方米/日,超负荷运行。2021年10月至2022年2月期间监测数据显示,西部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超标多达6次,出水水质不稳定。

牵头部门:区水务局

责任部门:区水务局

整改目标:解决奉贤西部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能力缺口,有效改善奉贤西部地区排水压力,提升污水处理能级。

整改时限:2024年6月30日前

整改措施:

1.加快西部污水厂四期扩建

结合“十四五”期间奉贤新城的发展需求,对奉贤西部污水处理厂进行扩建,新增建设污水处理规模10万立方米/日。四期建成后,污水处理厂总规模为30万立方米/日,有效改善奉贤西部地区排水压力,提升污水处理能级。四期扩建项目出水执行一级A标准,项目主要内容包括新增四联体设备、反应池、污泥碳化车间等,增设除臭、太阳能光伏等设备。计划2022年12月底前开工,2024年6月完工。(区水务局)

2.完善长效机制,加强对区内污水处理厂的日常监管

一是进一步加强现场检查,每月围绕生产运行、设施设备、安全管理等方面进行现场检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以书面形式告知,督促其限期整改。二是进一步强化污水处理厂监管例会制度,每月召开一次污水处理厂例会,总结上月各项工作完成情况,明确下月工作重点。三是进一步完善运行资料备案制度,督促污水处理厂按照污水处理BOT协议、行业管理要求定期报备相关资料,并在现场检查时复核相关工作的落实情况。(区水务局)

 

项目3.1.2:镇级污水管网不完善。部分街镇镇级污水管网存在直排盲区,特别是部分撤制镇社区污水未被收集纳管。

牵头部门:区水务局

责任部门:区水务局,各街镇、开发区、头桥集团

整改目标:完善镇级污水管网,解决部分区域污水未被收集的问题

整改时限2024年12月31日

整改措施:

将镇级污水管网盲区建设纳入奉贤区排水管网设施更新改造行动计划,持续推进镇级污水管网建设,逐年分批消除污水管网盲区。

1.积极推进2023年建设任务

计划实施奉城镇(奉城老街)、头桥地区奉新公路两侧(新联港-南大港)、柘林镇沪杭公路两侧(新塘路-平庄路)3个区域污水管网完善工程2024年12月底前完工。(区水务局,奉城镇、头桥集团、柘林镇)

2.持续完善长效管理机制

结合区块规划或产业结构调整、城区改造、积水点改造、道路建设等实事项目,指导各街镇、开发区、头桥集团编制分年度整治计划,加强项目储备,分批推进建设任务。加强排水管道运行监管,定期召开全区排水设施管理工作例会,结合管网巡查抽测、热线工单举报、GIS管网基础数据复核等工作,及时掌握镇级管网存在的问题,持续提高污水收集率。(区水务局,各街镇、开发区、头桥集团)

 

项目3.2:湿垃圾末端处置能力不足。一是湿垃圾处理能力存在缺口。奉贤区湿垃圾产生量超过300吨/日,全区现仅有5套设施正常运行,处理能力总计为160吨/日,湿垃圾处理能力存在较大缺口。二是现有湿垃圾处理设施运行效率不高。城镇化地区设置13套湿垃圾处置设施,其中8套已停用。农村地区配备156套就近消纳设施,绝大部分未能正常运行。此外,在运行设施还存在渗滤液不能有效收集、臭气扰民等问题。

牵头部门:区绿化市容局

责任部门:区绿化市容局,各街镇、开发区、头桥集团

整改目标:2025年建成奉贤区生物能源再利用中心项目并投入运行,提升湿垃圾末端处置能力;加强现有湿垃圾末端处置设备长效管理。

整改时限:2025年12月31日

整改措施:

1.加快推进区湿垃圾处置中心建设

“十四五”期间建成日处理量达530吨的奉贤区生物能源再利用中心项目,提升湿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区绿化市容局)

2.加强湿垃圾处置点环境管控

各湿垃圾处置点严格按照要求及时抽运渗滤液,增加除臭喷雾设施使用的频率次数,确保现场异味防治到位。(各街镇、开发区、头桥集团)

3.进一步优化长效管理机制

对区内湿垃圾处置站进行梳理,加强对站内污染防治设施及人员的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根据各类设施情况,淘汰落后老旧设备,全力推进新设备的建设,提升处置效能。(区绿化市容局、各街镇、开发区、头桥集团)

 

项目3.3:污染源在线监控能力不足。一是部分企业污染物在线监测设施应装未装。杭州湾开发区上海万溯药业有限公司应于2021年11月底完成9个排放口在线监测设施安装,督察发现仅有2个排放口完成安装;上海昂博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应于2021年2月底前完成2个排放口在线监测设施安装,督察发现均未安装。二是污染源在线监测数据应用能力不足。2021年以来发生多次废气和废水在线监测超标排放,但在线监测数据用于环境监管和执法较少,未能充分发挥在线监测数据效能。

牵头部门:区生态环境局

责任部门:区生态环境局,各街镇、开发区、头桥集团、区属公司

整改目标:实现区内企业污染物在线监测设施应装尽装,进一步提升在线监测数据应用能力

整改时限:2023年4月30日前

整改措施:

1.落实即知即改

督促污染物在线监测设施应装未装的上海万溯药业有限公司、上海昂博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两家单位在2022年12月底前完成在线设施的安装和联网,对未按时联网的企业依法查处。(区生态环境局、杭州湾公司)

.加强部门沟通,多渠道梳理在线企业名单

根据重点排污单位以及排污许可证重点管理企业要求,梳理应装在线的企业名单,确保区内企业在线装置不漏因子、应装尽装。各属地积极督促、定期跟踪企业建设、联网和备案进度,确保按时完成验收联网工作。(区生态环境局,各街镇、开发区、头桥集团、区属公司)

3.开展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专项检查

持续做好污染源自动监控专项检查工作,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设施安装、运维和联网情况、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等进行现场检查,对存在问题的企业要求立即整改,依法查处企业应联未联、弄虚作假等行为,确保自动监控设施规范化运行。(区生态环境局,各街镇、开发区、头桥集团、区属公司)

4.进一步发挥在线数据运用效能

经数据审核部门确认为有效但无法运用于超标认定于超标的数据(如非甲烷总烃、重金属等),制定《奉贤区在线数据运用相关细则》,对在线超标次数多、传输有效率低的企业加大监测频次和检查频次,进一步发挥在线数据的在监管和执法上的效能。

.做好监管人员培训和企业宣传培训工作,进一步提升在线监控能力

邀请专家针对监管人员开展培训,重点分享对在线设备检查、数据审核、执法运用等相关经验,进一步加强我区监管人员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的监管能力,规范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的执法应用。组织开展污染源自动监控相关培训,加强企业责任主体意识,帮助指导企业和第三方运维单位的技术水平,解决日常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区生态环境局)

 

项目4.1:督察整改机制不完善。奉贤区各相关部门在明确任务要求、加强行业指导、部门协同联动、结果成效核验等环节存在不足,影响督察整改成效。中央和市级环保督察均指出青村镇上海越辉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在废气收集处理、危废管理等方面存在突出问题,督察“回头看”期间发现整改不彻底,现场仍然存在焊接废气无组织排放等问题。两次被市级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存在严重问题的上海庆兵路基材料有限公司非法转移至海湾镇中港水闸路南侧区域,仍未办理相关手续,扬尘防治措施不到位。中央环保督察信访交办和市级生态环境警示片指出的南桥镇上海美豪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存在的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异味扰民问题依然存在。

牵头部门:区生态环境局

责任部门:区生态环境局、区建设管理委、区水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绿化市容局、区城管执法局、临港新片区管委会综合执法大队等相关部门,各街镇、开发区、头桥集团、区属公司

整改目标:建立健全督察整改机制,强化行业指导,建立部门协同联动机制,规范督察整改具体问题的验收及销号程序,确保督察整改成效

整改时限:2023年4月30日前

整改措施:

.问题点位即知即改

(1)区生态环境局对上海越辉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会同青村镇督促企业完成整改。(区生态环境局、青村镇)

(2)上海庆兵路基材料有限公司点位位于临港新片区,行政处罚等事项事权已移交给临港新片区管委会集中行使,区生态环境局对接临港新片区管委会综合执法大队,由综合执法大队对上海庆兵路基材料有限公司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四团镇作为属地政府,具体负责整改工作的推进,在企业拒不主动配合整改时组织协调力量进行集中整治,完成所有生产设备的清场,对暂存的堆料用滤网覆盖。海湾镇做好整治后点位的长效管理工作。(四团镇、海湾镇、区生态环境局、临港新片区管委会综合执法大队)

(3)2019年中央环保督察信访交办的位于南桥镇同迎路268号的上海美豪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已于2020年前主动关停;2021年市级生态环境警示片在同一点位拍摄的大理石加工点于2021年4月搬离;针对督察“回头看”现场检查时发现该点位依然存在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异味扰民问题,南桥镇落实属地监管职责,督促企业将有废气产生排放的生产设备拆除搬离,并加大对区域巡查力度,确保不再有反弹回潮。(南桥镇、区生态环境局)

2.建立健全督察整改机制

(1)明确整改责任。区督察整改办公室牵头负责督察反馈意见指出问题和生态环境警示片曝光问题的整改工作,组织各具体问题整改牵头部门拟定整改方案,建立定期调度通报制度,梳理存在的问题及时予以通报,联合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组织相关单位采取专项督查、明察暗访等措施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督导督办,推动督察问题逐项整改、逐个销号。整改牵头部门负责牵头推进相关具体问题的整改工作,承担具体问题整改过程中的定期调度、验收及销号工作等,对于重点难点问题,通过召开工作例会等方式开展专题部署,加大推进力度。整改责任部门要严格按照督察整改方案开展整改工作。(相关委办局,各街镇、开发区、头桥集团、区属公司)

(2)加强部门协同和条块联动。通过梳理督察反馈意见指出问题涉及多部门联动领域,明确牵头部门,明晰工作界面,理顺工作流程,由牵头单位负责推进具体问题整改工作,组织编制具体问题整改措施,形成“上下联动、交叉互补、相互协作”的综合监督模式,有效提升督察整改落实成效。(相关委办局,各街镇、开发区、头桥集团、区属公司)

(3)强化与临港新片区管委会沟通合作。以督察“回头看”整改为契机,进一步强化与临港新片区的沟通,确定产城融合区具体问题点位整改机制,将督察发现问题点位及时向管委会通报,相关整改方案征询管委会意见,共同推进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相关问题完成整改后及时向管委会移交材料。(区生态环境局、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四团镇、海湾镇)

 

项目4.2:环境违法违规行为的主动发现机制不完善。奉贤区各相关部门在环境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现上主要依赖于投诉举报,缺乏主动发现问题的机制和手段。海湾镇塘河路199号西侧环境脏乱差、扬尘污染严重、废水直排,金汇镇光善路善乐路废旧物资收购点整改后更换场地继续违法经营等问题,相关街镇均未能主动巡查发现。在市水务局发布了疏浚河道底泥处置工作相关规范的情况下,区水务部门未能对采样点位空间定位信息等进行主动核实,存在多处疏浚河道底泥检测不规范;对疏浚底泥临时堆放点位的手续办理和现场管理措施存在的问题未能主动发现。

牵头部门:区生态环境局

责任部门:区生态环境局、区水务局、区城运中心、区建设管理委、区市场监管局、区绿化市容局、区城管执法局,各街镇、开发区、头桥集团、区属公司

整改目标:建立健全环境违法违规行为的主动发现机制

整改时限:2023年4月30日前

整改措施:

1.对督察指出具体问题点位即知即改

对海湾镇随塘河路199号西侧、金汇镇光善路善乐路废旧物资收购点等问题严肃查处并全面整改。(区生态环境局、区城管执法局,金汇镇,海湾镇)

2.强化对河道疏浚底泥规范管理

针对督察指出的河道疏浚底泥检测、临时堆放、现场管理等问题,区水务局将研究制定奉贤区河道疏浚底泥处置工作的实施意见,完善各管理单位监督、管理职责,规范管理单位采样过程监管、报告审核等工作。(区水务局,各街镇、开发区、头桥集团)

3.建立健全环境违法行为主动发现机制

(1)拓宽线索发现渠道。充分发挥12345、12369等平台作用,鼓励和引导群众发现并通过电话、信函和网络等方式反映环境违法行为,特别是手段隐蔽、性质恶劣的环境违法线索。鼓励实名举报和企业内部知情人员举报。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向广大群众征集重大案件线索。(区城运中心、区生态环境局、区水务局、区建设管理委、区市场监管局、区绿化市容局、区城管执法局)

(2)强化现场巡查机制。依托城市运行综合管理平台,强化落实各属地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发现职责,形成全域覆盖、规范高效、常态运行的网格监管体系,推动问题早发现、早处理、早解决。(区城运中心,各街镇、开发区、头桥集团、区属公司)

(3)强化非现场监管,智能化寻找线索。开展“互联网+综合执法”非现场监管,运用污染源在线监控等技术手段,对辖区内重点行业企业实施远程管控,智能发现问题线索,提升监管效能。(区生态环境局,各街镇、开发区、头桥集团、区属公司)

(4)加强部门协同和条块联动。建立各类举报信息共享机制,实现各职能部门监管信息共享、线索互通、案件共查。对发现的重大环境污染问题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形成工作合力。(区生态环境局、区水务局、区建设管理委、区市场监管局、区绿化市容局、区城管执法局)

 

项目4.3:问题化解机制落实不到位。针对中央和市级环保督察指出的黑加油点问题,奉贤区出台了区市场监管部门等五部门联合整治非法加油点专项行动方案,但实际未得到有效落实。区市场监管部门履行牵头部门职责不到位,2022年以来未发现过非法加油点,但督察组现场检查数天中在奉城镇奉苗公路828号、奉城镇神州路550号、青村镇奉浦钢结构有限公司、金汇镇上海浦通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四团镇瓦洪公路西侧黑搅拌站等点位发现了5处非正规加油点。区生态环境部门对内部加油站梳理排查不全面、监管不到位,2022年1~8月未对内部加油站开展抽检。在对督察转办的非正规加油点查处过程中,区市场监管部门现场检查不严不实,未对情况进行深入核实,递交督察组的反馈材料显示上述点位均为内部加油点,无对外经营情况,与实际不符。奉城镇奉苗公路828号非正规加油点,在督察组转办后,加油设备、储油设施及油料不知去向。奉城镇神州路550号非正规加油点位,在督察转办后,相关单位将该加油点简单转移位置后便上报完成整改。青村镇奉浦钢结构有限公司内的2处非正规加油点,在督察转办后,1处加油点从车间转移至厂外西侧隐蔽区域。

牵头部门:区市场监管局

责任部门:区市场监管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应急局、区经委、区建设管理委(交通委)、公安奉贤分局、区城管执法局、区国资委,各街镇、开发区、头桥集团、区属公司

整改目标:全面排查奉贤区非法加油点,进一步规范成品油市场流通秩序,对不合格成品油经营主体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建立完善长效监管机制,严防反弹回潮发生。

整改时限:2023年4月30日前

整改措施:

1.督察发现问题即知即改。对督察组反馈的非法加油点位进行全面调查,严格取缔非法加油行为。(区市场监管局、区生态环境局,奉城镇、四团镇、金汇镇、青村镇)

2.全面排查,摸清底数

协调各属地政府及区经委、区建设管理委(交通委)、区生态环境局等相关部门按照属地监管和行业主管原则,全面摸清合法加油站、无证无照加油站、交通运输企业、货运企业、建筑工地等企业内设加油站点、非法改(加)装油品运输车辆、占用道路非法销售成品油、区属国有企业所属加油点、国有企业出租、出借经营场地内加油点等情况。组织各职能部门紧盯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各属地政府聚焦辖区领域,加大排查力度,全面开展“拉网式、地毯式”清理清查。2022年12月31日前,全面完成各类基础信息梳理工作,报送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汇总。(区市场监管局、区经委、区建设管理委(交通委)、区生态环境局、公安奉贤分局、区城管执法局、区国资委,打击非法加油行为专项行动各成员单位,各街镇、开发区、头桥集团、区属公司)

3.完善制度,规范管理

制定《奉贤区打击非法加油行为部门协作管理办法》,充分发挥打击非法加油行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作用,加强调度分析。各有关部门、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各司其职,形成本部门工作机制,及时向牵头部门报告本行业领域打击非法加油工作进展情况。协调属地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关停取缔未经批准、违法建设的加油站(点)。对违法销售不合格油品的成品油零售企业处罚后,责令其停止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加强企业内设加油站(点)监管,督促、引导有内设加油站(点)的企业遵守国家油品管理相关制度和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法定审批手续。(区市场监管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应急局、区经委、区建设管理委(交通委)、区城管执法局、区国资委、公安奉贤分局,打击非法加油行为专项行动各成员单位,各街镇、开发区、头桥集团、区属公司)

4.加强监管,集中整治

进一步优化流通领域成品油质量抽检工作实施方案,有序开展成品油质量抽检工作,市场监管部门对正规加油站点油品检测,全区抽检数量不少于48批次,生态环境部门对企业内设加油站油品质量开展抽测。抽检中,对于生产、销售不合格的油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并追根溯源及时将案件线索抄告油品来源所在地相关部门;严肃查处占用道路非法销售成品油违法行为;严肃查处使用无证运输工具从事成品油运输违法行为;严肃查处非法加油点消防违法行为以及未经许可从事汽油等危险化学品经营、储存违法行为;严肃处理区属国有企业经营非法加油站点、为非法加油站点提供便利等行为;严厉打击非法销售成品油行为,对“黑加油点”“黑加油车”要发现一个、打击一个、清除一个,深挖细查、追根溯源,坚决斩断非法利益链条。(区市场监管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应急局、区经委、区建设管理委(交通委)、区城管执法局、区国资委、公安奉贤分局,打击非法加油行为专项行动各成员单位,各街镇、开发区、头桥集团、区属公司)

5.部门联动,长效监管

牵头部门组织召开工作推进会,各成员单位交流工作进展情况,通报本部门打击非法加油行为经验做法、典型案例。在日常监管过程中,涉及其他相关部门职责,及时将线索抄告相关职能部门;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涉及重大复杂问题的,研究协商解决,及时收集上报相关信息和工作总结。对前期查处的点位与违法行为开展“回头看”检查,重点巡查易反复出现的问题点位,严防违法行为死灰复燃。(区市场监管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应急局、区经委、区建设管理委(交通委)、区城管执法局、区国资委、公安奉贤分局,打击非法加油行为专项行动各成员单位,各街镇、开发区、头桥集团、区属公司)

6.加强宣传,总结提升

各成员单位加大打击非法加油行为专项行动的宣传力度,及时做好典型案例的总结提炼。紧盯群众投诉举报反映的问题线索,落实举报处理和跟踪反馈机制,确保非法加油点举报件件有落实,对集中、反复、多次反映存在非法加油行为的重点区域,重点开展核查。自2023年1月1日起,柴油被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应急管理部门要强化法律法规的宣贯,对柴油的生产、储存、经营、使用单位开展指导服务,强化安全管理,防范和化解相关风险隐患。(区应急局、打击非法加油行为专项行动各成员单位,各街镇、开发区、头桥集团、区属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