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贤区生态环境局关于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牵头整改项目整改完成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2023-07-25
按照《上海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要求,现将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整改项目中第1.3项、第2.2.1项、第2.3.2项、第3.3项、第4.1项和第4.2项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7月25日至2023年8月8日。
公示期内,欢迎社会公众咨询、投诉。单位反映情况的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的要签署真实姓名,附身份证号码和联系电话,以便及时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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