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贤区生态环境局公开选聘法律顾问公告

发布时间:2023-12-25

为贯彻中央与本市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的精神,发挥外聘法律顾问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作用,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等规定,我局决定向社会公开选聘法律顾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人数:

1名法律顾问。

二、选聘范围:

面向全市法学专家、执业律师等法律专业士。

三、选聘条件:

1.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路线、方针和政策;

2.具有良好职业道德、专业素养和社会责任感;

3.法学专家具有法学专业副高以上职称,在行政法、环境保护法领域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严格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

4.执业律师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历,在行政法、环境保护法领域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且严格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纪律处分、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以及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5.曾获得荣誉称号或在生态环境领域有突出作为者优先考虑。

四、工作职责:

1.根据需要列席有关会议,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2.为重大决策、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或法律论证;

3.参与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核,提出合法性审核意见;

4.参加重大项目谈判,协助起草、审查重大经济合同、经济项目以及重要法律文件;

5.参与行政复议、诉讼等案件的办理;

6.参与处理尚未形成诉讼的民事纠纷、经济纠纷、行政纠纷和其他重大纠纷;

7.参与非诉法律事务、信访矛盾化解,重大突出矛盾纠纷的调处,提出法律处理意见、建议;

8.参与重大事项风险的分析与评估;

9.参与突发事件应对处置,提出法律处理意见、建议;

10.提供日常法律咨询;

11.办理其他法律事务。

五、选聘程序:

1.报名时间:2023年12月26日至20241月2日。

2.报名方式:下载并填写《奉贤区生态环境局法律顾问报名表》,并附上相关职称、执业证书、荣誉称号等证明材料,在报名期限内将上述报名材料寄送至上海市奉贤区生态环境局,地址:上海市奉贤区环城东路383号丽洲大厦18楼,联系电话:60882660。

3.审查初选:根据所收到的报名材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初选,在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按照1:3的比例择优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4.面试评审:组织面试,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面试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对候选人进行综合评审,按照选聘人数确定拟聘任初步人选。

5.审批公示:将拟聘任初步人选报党组会讨论,经党组会批准后确定拟聘任人员名单并在官网进行公示。

6.签约聘用:对决定聘任的人员,奉贤区生态环境局与其签订聘任合同,明确聘任人员具体工作职责以及相关权利义务,并颁发聘书。

六、其他事项:

报名咨询电话:021-608826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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