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中央与本市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的精神,发挥外聘法律顾问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作用,我局向社会公开选聘法律顾问,经筛选、面试,并报局党组讨论,拟确定奉贤区生态环境局外聘法律顾问人选1名,聘期三年,现予公示:
上海文偃律师事务所 常卫国
本次公示期为7日,从2024年2月22日至2月28日。
通讯地址:奉贤区环城东路383号丽洲大厦18楼
收件人:奉贤区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21-60882660
奉贤区生态环境局
2024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