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奉贤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履职尽责评估和检查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2022年08月15日

根据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开展上海市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履职尽责情况评估和调整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我局对奉贤滚灯”、“江南孙氏二胡艺术”项目保护单位履职尽责情况进行评估和检查,经项目保护单位汇报、征求代表性传承人意见等程序,经我局审核,提出如下评估意见:

上海市奉贤区柘林镇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原上海市奉贤区柘林镇社会事业服务中心)作为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奉贤滚灯”保护单位,积极组织群众文化体育活动、重大文体活动、科普宣传活动、非遗保护传承工作,单位运行状况良好。在保护工作履职期间在调查立档、研究出版、传承和实践活动、相关文化场所保护、展示展演和宣传普及等方面都积极开展工作,在挖掘“奉贤滚灯”历史渊源、深化“奉贤滚灯”品牌效应、培养“奉贤滚灯”传承人群等方面都取得了不俗的成效。项目保护单位因机构改革,单位名称、职能等方面发生变化,在履职尽责、开展保护工作情况等方面表现良好,评估合格,拟推荐上海市奉贤区柘林镇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作为奉贤滚灯项目保护单位。

上海市奉贤区文化馆(上海市奉贤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中心)作为第五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江南孙氏二胡艺术”保护单位,积极开展群文活动、展览展示、群文创作、群文辅导、非遗保护传承等工作,运行状况良好。在保护工作履职期间积极开展非遗保护和传承工作,挖掘项目文化内涵,扩大项目影响力,促进“江南孙氏二胡艺术”的传承和发展。项目保护单位在履职尽责、开展保护工作情况等方面表现良好,拟评定为“合格”等次。

现对评估意见予以公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自2022年8月15日至8月17日(3个工作日)。如有意见建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信函、电子邮件形式进行实名反馈(以邮戳或邮件日期为准)。

异议受理窗口:上海市奉贤区文化和旅游局公共服务科

异议受理时间:9:00-17:00(8月15日-8月17日)

通讯地址:奉贤区环城东路399号丽洲大厦16楼

邮政编码:201499

联系电话:57193738

联系人:汪老师

电子邮箱:fxwgshwh@qq.com

 

上海市奉贤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8月15日